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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县仓子乡沟门村原书记陈振顺伪造签名、侵占五保户财产

来源:法制 作者:admin 人气: 发布时间:2026-01-07
摘要:陈永胜承德市承德县仓子乡沟门村副主任反映 1. 原村书记陈振顺在村务工作中伪造举报人签名,涉嫌违法;2. 陈振顺在五保户唐月去世后,未经法定程序侵占其土地及个人财产,通过虚假申报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,涉嫌贪污违纪违法;3. 现任村书记李淑英违反组织

陈永胜承德市承德县仓子乡沟门村副主任反映

1. 原村书记陈振顺在村务工作中伪造举报人签名,涉嫌违法;2. 陈振顺在五保户唐月去世后,未经法定程序侵占其土地及个人财产,通过虚假申报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,涉嫌贪污违纪违法;3. 现任村书记李淑英违反组织程序违规发展张艳丽为党员,严重违反组织纪律。

举报请求

1. 依法依规对陈振顺、李淑英的违纪违法事实开展全面核查;2. 对二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党纪政务处分,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;3. 追回陈振顺侵占的五保户唐月财产及套取的国家粮食直补资金,退还原属主体;4. 撤销张艳丽违规党员身份,纠正违规发展党员的错误行为。

 

 

事实与理由:

一、陈振顺伪造举报人签名,侵害举报人合法权益

本人于2018年至今担任承德市承德县仓子乡沟门村副主任期间,从未在任何村务相关文件上签署过姓名,包括但不限于村集体会议记录、村级财务支出审批单、项目备案材料等所有需村干部签字确认的材料。经本人核查村档案室存档资料发现,原村书记陈振顺在未征得本人任何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伪造本人签名用于多份村务文件(初步核实包含《2018年至2025年村民代表会议记录》《2023年村级财务支出审批单(编号:GM-2023-015)》等,具体文件可到村档案室调取核查)。该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履职权利,更破坏了村级事务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,导致村务文件真实性存疑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“伪造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的文件、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”的规定,陈振顺伪造村级官方文件签名的行为已涉嫌违法;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“伪造其他组织的公文、证明文件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”的规定,其行为亦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。

二、陈振顺私自侵占五保户财产、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,涉嫌严重违纪违法。

本村五保户唐月于2018年11月12日去世。在唐月去世后,被举报人陈振顺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征求意见,未向仓子乡人民政府报备,未办理任何合法的财产及土地处置手续,擅自将唐月生前土地占为己用,同时将唐月家中的个人财产(包括房屋1间、农用工具5套、生活用品等,具体清单可向知情村民核实)搬运至自己家中据为己有。更为严重的是,陈振顺利用侵占的上述土地,以本人名义虚假申报粮食种植面积,连续多年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,可向乡财政所调取资金发放记录领取,根据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》第二十三条“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应当专门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、挪用、截留或者私分。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贪污、挪用、截留农村五保供养款物的,依法予以罢免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的规定,陈振顺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;其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的行为,违反了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“不得通过虚假购销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”的规定,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九条,应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,同时其行为涉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贪污罪,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三、李淑英违规发展党员,违反组织纪律

同时,李淑英在2021年3月发展张艳丽为党员的过程中,严重违反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规定的程序要求,未履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法定程序,且违规发展政审不合格人员。经查,张艳丽丈夫因赌博罪名被判处刑罚,处于监外执行期间,且已被开除党籍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第十六条“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。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:对党的理论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态度;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;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;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”之规定,张艳丽因直系亲属存在严重违纪违法情形,政审本应不合格,李淑英却刻意隐瞒该事实,直接为张艳丽办理入党手续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八十九条规定,“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,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”,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严肃性。

以上举报内容均经本人核实,真实无误,本人愿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不存在任何诬告陷害情形。为配合核查工作,本人可提供以下证据线索及材料:1. 陈振顺伪造签名的村务文件清单及存放地点;2. 知晓陈振顺侵占财产、李淑英违规发展党员事实的证人信息;3. 唐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相关线索。恳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,依据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相关规定优先办理、优先处置,尽快开展全面核查工作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以维护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和群众的合法权益,规范村级权力运行。

 

 

 

责任编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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